茅台置业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根据工作需要,现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来电来信来访举报渠道

(一)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茅台集团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电话0851—22412388;举报箱设置地址:茅台集团办公大楼15楼电梯口;邮寄地址: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台集团办公大楼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茅台集团纪检监察组;接访地址: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台集团办公大楼15楼1518办公室。

    (二)置业公司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851—84119621;举报箱设置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茅台国际商务中心C栋33楼前台背面;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茅台国际商务中心C栋33楼纪检室;接访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茅台国际商务中心C栋33楼纪检室。

二、网络举报渠道

贵州省纪委省监委举报网站:http://guizhou.12388.gov.cn

贵州省纪委省监委举报公众号: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贵州省纪委省监委举报APP:清廉贵州

三、工作原则

根据“分级负责、分工处理”原则,举报人应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选择相应的受理单位进行举报。

四、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受理范围

(一)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 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四)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五)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五、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六、相关责任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中共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