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投标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茅台广场项目一期住宅销售宣传视频制作(二次比选)(项目编号:MTZY-JZBX006)已于2021年6月7日在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比选,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情况,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巨蟹数码影像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综合含税单价捌佰柒拾元每秒(870元/s),其中不含税单价820.75元/s,税率6%;
工期:30个日历天;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州天翌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综合含税单价玖佰元每秒(900元/s),其中不含税单价849.06元/s,税率6%;
工期:30个日历天;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嘉士棚广告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综合含税单价玖佰贰拾元每秒(920元/s),其中不含税单价867.9元/s,税率6%;
工期:30个日历天;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公示期为:2021年6月7日—2021年6月9日
公示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6月7日